在这个世界上,不是所有人都对战争感兴趣;不是所有上战场的人,都会意志坚定毫不动摇。也正是因为这种人之常情,让一些士兵们有了最极端的表现,这就是逃亡和抗命。因为宗教信仰,因为政治动机,因为爱情和家庭,或是纯粹因为胆怯,都可能会成为他们违反纪律、扔掉武器的原因——比如电影《兵临城下》中那些倒在督战队枪口下的新兵们。另一种情况则是对上级不满,就像是《勇敢的心:世界大战》里的埃米尔,从头到尾,他都是一位正直的军人,但面对战友们的不幸,他在忍无可忍之下,杀死了残暴不仁的长官。
抗命和逃亡的现象古已有之,在古代,它们发生的频率远远高于今天:事实上,在19世纪之前,走上战场的士兵们远不像后来那般意气风发、兴高采烈——在很多情况下,他们要么是被强征到战场的,要么只是为了军饷和战利品而战。如果战争旷日持久,或是主力部队一败涂地,大部分士兵都会选择从军营逃跑——毕竟,在大众不知“国家”和“民族”为何物的年代,坚守职责的荣誉感可能远比不上田里的收成贵重。
但随着民族国家形成,逃兵和抗命变得愈发为人所不齿。自19世纪以后,虽然战争愈发残酷,逃兵的比例却大幅下降了。在1812年、美国的对英战争中,有超过14%的美国士兵开了小差,但到一战时,美军逃兵的比率已经下降到了不足1%。
最初,出于一种朴实的荣誉感,逃亡和抗命经常被直接安上“怯懦”的标签,军方也会简单粗暴地对当事人处决了事。直到近代,一些心理学家才发现,问题也许不能一概而论:战场上的血腥场面会给当事人带来强烈刺激,进而产生精神障碍。它们不仅影响巨大、且难以恢复,有时连激励和威胁都无济于事。按照一份统计,在一战结束后的25年,各国的疗养院中仍然躺着超过5万名因精神创伤无法正常生活的患者。毕竟,只要想象一下那些被炮弹炸碎的尸块,很难有人不大惊失色,转身逃走。
但有些身处后方的军官却认为,抗命和胆怯是一种无法饶恕的罪过,因此必须给与最严厉的惩戒。更重要的是,如果不能以此“以儆效尤”,这种行为还会引发其他士兵的效仿,导致军队的纪律彻底崩溃。正是因此,在一战期间各国进行的军法审判中,逃亡和抗命的惩罚一般是最严厉的,其从审判到执行的速度也最快——一般情况下,军事法庭一做出判决,犯人就会被直接押往刑场。
谁来进行枪决?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国军队。和杀敌不同,参与行刑的官兵实际是将枪口对准了自己的战友。不仅如此,最初,行刑者往往是从后方抽调的轻伤员,由于一种推己及人的心态,他们通常会对受刑者表示同情——毕竟,他们自己都还没有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。
一些犯人的情况也会让行刑者内心不安。其中一个例子发生在一战的西线,当时,一支行刑队发现,在带往刑场的途中,这名逃兵哭得撕心裂肺,始终不肯走下囚车——因为他当时才只有16岁。为了让他就范,行刑队不得不用烈酒把他灌醉,但即使如此,许多行刑者还是拒绝扣动扳机。
随着一战继续,违反军令被处决者的数量不断增加,更多问题也浮出水面,一些参与行刑因为精神备受打击,甚至拒绝返回前线。为减少行刑者的心理负担,法国军队采取了一种办法——这就是把枪决对象捆得像粽子一样,并且尽可能不让他们露脸。
一名见证者后来写道:
“有2个死刑犯被从头到脚捆绑起来,用厚厚的绷带遮住脸,同时,他们的胸前还挂了一块正方形的布料,作为瞄准的参照点。随后,这2个无法动弹的可怜人就像是服装店里的木制模特一样被背下卡车、带到刑场——直到今天,我脑海里还经常浮现出这两个‘活人包裹’的可怕形象。”
这不是当时各国军队采用的唯一办法。有时,军方还会强制要求死刑犯的战友们行刑。在高级军官们的看来,这些战友也有连带责任,因为他们没能做到防微杜渐、将违反军令的苗头掐灭在萌芽阶段。另外,通过让潜在的“被影响者”目睹受刑者的惨状,它也可以杜绝“厌战情绪”在同一部队蔓延。
当然,对于战友们来说,在亲自扣动扳机前,他们一定会经过激烈的斗争。为减轻心理压力,各国军队通常会告诉行刑者,其使用的子弹中有一部分是空包弹。虽然这些子弹的比例可能不到十分之一,但它确实减轻了行刑者们“枪杀战友”的心理负担。
由于逃兵和抗命者都属于“犯罪者”,在被枪决之后,他们的名字并不会被镌刻在纪念碑上,甚至军方都不会为他们树立墓碑。至于他们的亲属只会在一段时间后接到一张纸条,表示此人已在某地死亡,但其中根本不会提到死亡的原因。
空包弹,为减少行刑者的心理负担,上级会随机向他们的步枪中填充这种弹药
值得注意的是,在不同时期,军法执行的力度差异也很大,总的来说,在战局恶化或者陷入僵持时,军法通常要比平时更为严厉。其中一个例子发生在1914年,当时,英国军队正在前线节节溃败,期间的死刑判决占到了一战总数的三分之一。
虽然在战争中,这些消息都被军方刻意隐瞒了,但不少案例还是在战后逐渐揭晓。由此产生了激烈的争论,其核心在于是否该对违反军令者进行严厉惩戒:事实上,逃兵和抗命者的罪责,更多在于拒绝遵守义务——他们并没有侵害他人的生命或合法权利,其带来的损失,也只是未能贯彻上级的命令,或是让部队凭空出现了减员——但现在,这些人却要被处以极刑,这一点违背了法律中“罪责与刑罚相适应的原则”。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某些高级军官的蠢行会导致成千上万名士兵死亡,但他们却极少承担责任,甚至还被当成英雄一般对待。